塑造孩子的行為

哪些行為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接受,孩子不是生而知之。他們學習的方式是通過觀察您和週圍其他人的行為以及他們和其他人如何受人對待。

家長想讓子女有愛心、體貼人、懂規矩。這些目標如何才能達到,人們的想法各有不同,而且會隨著事件發生變化。

成年人養育子女的方式,一般與自己被養育的方式相似。如果想要改變自己的養育方式,需要時間、精力、奉獻。要允允許自己犯錯。

管教與懲罰

許多家長如今都覺得自己不可以管教子女。

每名兒童都需要管教,才會感到安全、感到有保障,同時在瞭解自身和世界。

管教和懲罰不是一回事。

英文的管教(Discipline)一詞來自拉丁字“教導”。

懲罰屬於反應性的行為,重點放在處罰令人難以接受的行為上面。兒童極少會因懲罰學會正確的或讓人接受的行為。

管教的目的,則是通過教兒童以讓人接受的方式來應付出現的情況,以此幫助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孩子隨著年齡的增加,會越來越律己。他們會明白如何端正規矩,會自行控制行為。律己會通過成年人的教導以及對子女信心的培養得到發展。成功管教需要子女理解規矩、理解違反了規矩會有什麼後果。

體罰呢?

成功的管教勿需體罰亦可實現。

體罰是指以引起疼痛來阻止行為的發生。比如,用手或物體打孩子。

體罰不能將關愛或尊重傳達給孩子。

體罰可能會削弱子女對愛和安全的感覺。子女常常可能會變得焦慮、害怕或逆反。

體罰讓子女學到的是,用暴力解決問題是可以接受的方式。

毆打孩子不會讓孩子學會良好行為。反之,這可能會導致對惡劣行為的重複。

孩子被打後極為難過或生氣,常常會忘記為什麼他們會被毆打。

子女從觀察父母中學習。與子女說話的方式,要與希望別人與自己說話的方式一樣。自己的行為,要對他們起到示範作用。

塑造孩子的行為
Update Required To play the media you will need to either update your browser to a recent version, enable javascript or update your Flash plugin.